阳宅相法简析
阳宅相法是古代风水术中有关居住建筑选址、布局处理及确定兴造时间的方法与理论。其中“形法”为择址选形之用;“理法”则偏重于确定宅内方位格局;“日法”用于选择吉日良辰以事兴造;此外还有“符镇法”为补救各法选择不利的措施。本文归纳有关文献,对阳宅相法中的一些影响较大的主要方法、理论及其流派传承,作了简要说明。实际上,对古代居住建筑产生有深刻影响的阳宅相法,作为风水术的重要组成部分,乃是一种混杂了大量巫占迷信禁忌内容,但同时也含有很多经验科学理知的古代“准科学”。
阳宅相法为中国古代风水术的重要组成部分,传承弥久,历代推衍应用,形成了非常复杂的体系,对中国传统建筑,尤其是居住建筑,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以致于在研究这些建筑的时候,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众多的有关问题。
概略地讲,相宅之法有形法、理法、日法之分,涉及建筑定点、定向与营造的定时。按风水流派说来,形法属于所谓“形势宗”,注重自然地理,包括生态、景观诸因素的审辨和选择,以及对应处理方法;而理法、日法则多属所谓“理气宗”,缘于古代占卜巫术系统的成分很浓,十分讲究方位、时辰的吉凶占卜与禁忌。
依风水说而将建筑分类,所谓阴宅就是死者的坟墓,而阳宅则是生人居住的寓所。阳宅相法,主要指住宅的选择之法。根据住宅所处环境不同,有所谓井邑之宅、旷野之宅、山谷之宅等分别(如《三元地理》),在相法上,也各有所侧重。相比较而言,旷野之宅和山谷之宅与周围自然地理环境关系密切,其相宅之法多注重于形法;而井邑之宅的外部环境更多地涉及到人文因素,理法往往成了相宅的主要手段。
阳宅相法中的形法、理法、日法等都各有驳杂的系统,不可殚举,本文略择其要而介绍并简析如下。
一、形法:定点
阳宅形法主要是对宅外视野所及的范围、即以宅为中心的整体环境进行选择和处理的方法。《黄帝宅经》说:“宅以形势为身体,以泉水为血脉,以土地为皮肉,以草木为毛发,以舍屋为衣服,以门户为冠带”,概括而形象地喻明了住宅外部环境审辨选择的主要内容。简单地说,一是宅周围环境质量的评估,涉及住宅四周山岗、流水、池塘、林木以及道路、建筑物之间的关系,主要以“辩形”、“察气”两种相宅手段来加以审察和裁成;二是宅院形态的规定,主要是其高卑大小、方圆整缺的权衡,称为“宅外形”和“宅内形”。
1 辨形
阳宅形法的辨形之法,类同山川形法,也以“觅龙、察砂、观水、点穴”为主要内容。如《阳宅爱众篇》说:“阳宅须教择地形,背山面水若有情。山有来龙昂秀发,水须转抱作环形。明堂宽大斯为福,水口收藏金满盈。关煞二方无障碍,光明正大旺门庭。”还强调指出:“阳基之地,龙必欲其长,宅(穴)必欲其阔;水必欲其大合聚、大弯曲;砂必欲其大交结、大朝拱”。
所谓龙、砂、水、穴,本为风水喻指自然山水及其聚结围合的场所,是旷野之宅和山谷之宅必须慎加选择的环境构成要素。对于井邑之宅,这些自然环境要素的影响,远不及毗邻宅周的其它屋宇、墙垣及道路等影响更为直接和密切,因此在井邑之宅的辨形方法中,龙、砂、水、穴遂被赋予了新的特殊喻义而加以应用。例如《阳宅集成》说:“万瓦鳞鳞市井中,高屋连脊是真龙,虽曰汉龙天上至,还须滴水界真宗”。《阳宅会心集》也说:“一层街衢为一层水,一层墙屋为一层砂,门前街道即是明堂,对面屋宇即为案山。”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山川形法的许多内容,都被相应地加以变通引伸,运用在井邑之宅的*** 环境景观选择或裁成修饰中。像住宅山墙形像,仿效“龙法”、“砂法”的山峦形像模式即所谓“五星形体”或“五行穴星”而加以塑造,就颇为典型(图1)。
2察气
风水说认为:“万物之生,以乘天地之气”(《管氏地理指蒙》),追求“内气萌生,外气成形,内外相乘,风水自成”(《青乌子先生葬经》)。但因“气者形之微,形者气之著,气隐而难知,形显而易见”(《葬经翼》),察气或望气,便成了阳宅相法中与辨形互补,甚或更为重要的环节。如《金氏地学粹编·阳宅天元赋》中讲道:“辨明来止二气,方识嘘吸真机。更论宅神,尤多妙用;权衡内外,变化吉凶。盖内气是宅内之方隅,外气是宅外之风水”。这里,内气概为宅内场所氛围,外气则为宅外环境围合质量;既包含有生态、小气候等因素,也兼容着心理感受方面的因素。在阳宅相法中,察气的目的,就是要辨明宅内外各种气的性质,对应采取所谓“迎气”、“纳气”、“聚气”、“藏气”等方法,适当接受调理宅外环境的影响,结合宅内的布局处理,使住宅具有能够满足人们生理和心理需要的完备质量。
例如《金氏地学粹编·归厚录阳基章》讲道:“阴宅穴在地中,止穴内一气。阳宅穴在地上,不专以地气为用,兼取门气。盖清虚之仁,气本横行,门户一启,气即从门而入,其力与地气相敌。……须得门、地两旺,然后可以招诸福。门地之外又看道路。道路局势朝归者,作来气断;横截者作止气断。朝路比来龙,横路比界水,所谓三衢、桥梁同断。峤者,邻居高峻处。如艮方者有高屋,则气被障断,反从艮方还转气来,回向我宅。所谓回风反气,自高及下者,高屋多则气厚,高屋少则气浅。……空缺者,方隅孔窍,或在宅外,或在宅内,能引八风而人;关于祸福,不可不知”。这里所谓“一地、二门、三衢、四峤、五曰空缺”概称“五机”,就是阳宅相法中察气所审的五种气。它们所具有的不同性质与作用,略可作如下理解。
地气。概指宅基大小高卑、土质、地温及湿度等因素及予人生理、心理的影响效果,其中也包括环境氛围所体现的家庭内聚力或亲合力。地气过强或过弱,都会使人在生理、心理上感到不适,就需要用门气或其它性质的气来进行调节。
门气。门是宅院的咽喉,阳宅相法中每有“气口”之喻。实际上,门不仅为宅内外交通联系孔道,还涉及居住者的出入平安、防卫以及邻里关系的和谐或门第尊卑秩序,也制约着宅内外景观、小气候调节等因素,门气即概指这诸多宅内外环境联系制约因素及影响。门气不宜过强或过弱。例如门气过盛则会冲淡地气,其中也包括宅内私密性的破坏。
衢气。概指宅外道路交通导向及道路对宅内产生影响的各种因素。衢气的审度与选择调理,既要考虑到交通便利,识别性强,又要避免与
26 45605 26 12210 0 0 6494 0 0:00:07 0:00:01 0:00:06 6494有关的外界不良干扰。
峤气。以高屋为屏障,围合适度,会产生场所的安定感,而围合过紧则会有压抑感。这些都是所谓峤气。当然,其“回风反气”,也包括高屋遮拦对宅内通风排湿降温或防风御寒等小气候因素的重要影响。
空缺之气。即宅内外环境因空间流通渗透而产生的影响效果。除了影响生理需要而外,在心理上,也指宅内外空间围合联系上的宽松、开敞或通透之感,还包涵有公共或半公共空间中的各种不稳定因素。
总之,在风水理论中,由中国古代理论思维范畴引伸而来的所谓“气”,一如其沿用在其它有关学术(中医、气功、地理、乃至书法绘画理论等),在涵义上都有很大的模糊性,也因此具有很大的包容性,既可以表示物质存在,也反映着心理感受,有时为吉,有时为凶。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采取相应对策妥善处理,趋全避缺、趋吉避凶,使宅居环境质量臻于完美。在这种追求与实际处理中,有很多合理成分,不难为今人理解并获得启迪或借鉴;而有的事象,如很多地方的民居中,常建有斜门,斜向影壁,曲折的过道,乃或假门、假窗等等,盖与所谓理法相关,颇具神秘色彩,要揭示理解其功能原因,就要费斟酌得多了。
3宅外形
《阳宅十书》说及宅居环境,认为:“若大形不善,总内形得法,终不全吉,故论宅外形第一”。阳宅外形的相法,建立在诸如辨形、察气等经验及传统习俗的基础上,归纳总结出种种吉凶不同的形式,并常以直观的图式配以结论性的说辞表达之,使人们能便捷地按图索骥进行评估或作出选择和处理(图2)。
图2《三才图会顺载《阳宅外形吉凶图》之一 (暂时无图)
综观阳宅相法有关宅外形的种种不同图示及其意象,虽然颇多玄虚迷信成分,甚至荒诞无稽,但论其吉凶标准,仍大都可以看出在实际功用方面的很多明显合理成分。
在满足生理需求方面:
(1)生态方面的要求:背山面水,负阴向阳,土肥水美,林木秀蔚,环护有情为吉。根据各种树木的不同生长特性,对宅周宜种或不宜种的树种也做有详细的规定。
(2)朝向要求:以宅中北房宽阔高大为好,宅院南北深长为佳。这样宅院幽深,南向房较多,通风纳阳都更有利。
(3)排水要求:宅院以西北高、东南低为好。且宅前应有质量完好的河渠或池塘。
(4)交通要求:以宅外大路便利宅院出入而又不致干扰破坏宅居私密性为基本原则。因此宅周道路不可过多,更不宜有大路直冲宅门。。
(5)私密性要求:除便利交通而又避开道路、河川桥梁交冲处外,宅院也不宜近临城门口、寺庙、词社、官衙、以及窑冶、监狱等场所。
此外,在防风、防火、防盗、防潮以及卫生等方面,也都有所考虑。
在满足心理需要方面:
(1)背倚丘岗,左右环护,心理上有稳定、安全感;前有宽敞的明堂及形象优美的对景为吉,又能予人以宽松旷达感及更丰富的审美愉悦。
(2)宅周流水、道路不能直硬冲射,以弯曲有情为好,水声也以悦耳为吉。
(3)避忌环境景观“破、败、坏、断”等不吉之处。同时也要考虑到环境景观的象征隐喻意义,如“门前忌有双池,谓之哭字;两头有池,为白虎开口;皆忌之”,等等。
(4)房前屋后忌讳屋脊、房角直冲及其它不甚美观的环境实体,如仓房、粪屋对门等。
(5)宅形要求完整,如方正或前窄后宽,稳定感强。“大门门扇及两畔墙壁须要大小一般”,也是一种对称均衡的完形心理追求。
4宅内形
与宅外形注重宅院外部环境的选择与处理相比较,宅内形讲究的,主要是宅院内部环境的布局处理。总的说来,以翕聚、充实、净洁,“三要”、“六事”即宅门、厅堂、居室、井、灶、路、厕、仓、碾磨、畜圈等布置得宜、尺寸合度为吉。如《黄帝宅经》说:“宅有五虚令人贫耗,五实令人富贵。宅大人少一虚,宅门大内小二虚,墙院不完三虚,井灶不处四虚,宅地多屋少庭院广五虚;宅小人多一实,宅大门小二实,墙院完全三实,宅小六畜多四实,宅水沟东南流五实。”又多次强调:“治宅极宜壮实”,“位次重叠,深远浓厚吉”,“恒令清洁吉”,等等。
根据阳宅相法的有关理论及实践经验,兼容了很多生活习俗以及工匠民俗,在不少术书如《阳宅十书》中,对宅内形的品评与处理,也给出非常直观的种种吉凶不同的图式,并注记以相应的结论性说明文字,以供人们选择应用(图3)。这类图式的吉凶涵义,当然不乏迷信色彩,但也包含着很多的合理成分,如讲究利于通风排水和采光,清洁卫生,生活起居及交通功能合理,伦理秩序和谐,景观悦目,以及适宜于生理与心理需求其它方面的考虑。关于这些内容的详情细节,篇幅很多,本文就不再具体介绍和评析了。
应当指出的是,在宅居环境中,宅内形即宅院的内部环境,同居住者的日常生活联系最为密切,影响更大,涉及因素也更细微复杂。侧重于宅外形即宅居外部环境审辨与选择处理的阳宅形法,往往难于裕如解决宅内形的诸多微妙问题,在实际上,阳宅相法中有关宅内形的评估与处理,很大程度是以远较形法玄奥复杂的所谓理法为基础而规定的。
图片说明:《三才图会》所载《阳宅内形吉凶图》之一。
二、理法:定向
在古代中国,从“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意识发其滥觞,到汉代大儒董仲舒集先秦有关观念学说之大成,在阴阳五行宇宙图式的框架下,形成了系统的“天人感应”思想,并深刻渗入于此后几乎一切学术的发展沿革中,影响及于几乎整个古代社会。人们普遍认为:“人禀天地之气以为生,故人似一小天地,阴阳五行,四时八节,一身之中皆能运用”(《履园丛话》)。
基于“天人感应”的观念,古人对于居住环境,也一向认为:“夫宅者,乃是阴阳之枢纽,人伦之轨模。……人因宅而立,宅出人得存,人宅相扶,感通天地”(《黄帝宅经》)。因此,参天营居,法天作城,力图达到天人合一至善境界的追求,便形成了在世界建筑文明中尤显独特的“中国建筑的精神”:“再也没有别的地方表现得象中国人那样热心体现他们伟大设想‘人不能离开自然’的原则……皇宫、庙字等重大建筑当然不在话下,城乡中无论集中的,或是散布在田园中的宅舍,也都经常显现出一种对‘宇宙图案’的感觉,以及作为方向、节令、风向和星宿的象征主义”([英]李约瑟Science and Civilization in China Vol IV:3)。
在阳宅相法中,这种“天人感应”观念的具体说项与应用,在传承于古代占卜巫术系统、经汉代堪舆(许慎所谓“天地之道”)术和唐宋以后的理气(或谓“天星”)宗等沿革发展而形成的所谓理法中,反映得更为充分细致,对世俗居住环境尤其是宅内环境,影响也更为深刻。其基本宗旨,简单说来,就是根据河图洛书、八卦九宫和阴阳五行的宇宙图式,把天上的星官、宅主的命相和宅子的时空构成联系起来,分析其间相生相克的关系,运用“时空合一”的风水罗盘,具体而微地作出宅子方向、布局乃至兴造时序的选择与处理。
由于历史传承的多方面原因,阳宅理法的流派系统显得分外繁复,传世的著述很多,而其中的有关理论与方法,也每每鱼龙混杂,歧义纷争,矛盾百出。相对地说,明清以来较为常用,在世俗中形成较大影响的有关理论与方法,主要有如下几种。
1、福元法
基于天人感应的观念,古人曾认为:“人之生命不同,宅之宜忌各异”(《八宅明镜》)。循于此理,阳宅相法中的福元法,就是一种将人的命相同宅的卦象或时空构成结合考虑,进而确定最佳宅体格局的方法,其梗概如下述。
(1)根据宅主生年甲子元运,按“野马跳涧决”或“排山掌决”(如《阳宅十书》:“野马跳涧走,从寅数到狗,一年隔一位,不用亥子五”)计算,配以后天八卦即文*** 卦,得出所谓命卦,如一坎、二坤、三震、四巽、五坤(男性)或艮(女性)、六乾、七兑、八艮、等。
生年甲子元运是将洛书九宫与干支历的六十甲子组合而构成180年为一循环的所谓“大周天”,其中第一甲子6 0年为上元,第二甲子为中元,第三甲子为下元,称“三元”。每元又分三“运”,每运20年,三元共九运(具体计算方法此略)。
(2)算出宅主命卦后,按其卦象上所谓纳音五行的相生相克关系,定出所谓东四命和西四命。
八卦纳音五行,就是将各卦象与五行相配:乾属金、坎属水、艮属土、震属木、巽属木、离属火、坤属土、兑属金。根据五行相生相克的关系(图5),土生金,故属土或属金的艮,坤、乾。兑等四命卦可同归一类,称为西四命。又以水生木、木生火,故将坎、震、巽、离四命卦归为一类,称为东四命。
(3)按九宫划分宅位,再将九宫方隅(四正四维共八卦),按其卦象并循五行生克之理分为东四宅和西四宅两大类。
(4)将命卦与宅子的坐宫及格局相配合,如东四命之人宜住东四宅;或更细一层说,如乾命之人宜居乾宫,等等。然后再按后文所述“大游年法”进一步安排好宅院的内部格局,使人宅相扶,与天运相谐调而求得绵延福德。
2、大游年法
大游年法或称九星飞宫法,是阳宅相法中最基本的一种方法。
依风水说,如《青囊海角经》:“盖地无精气,以星光为精气;地无吉凶,以星气为吉凶。”《阳宅十书》更说:“天上之九星为地下之九宫,司人间祸福,其应如响。”大游年法就是一种“地气纳天光”的相宅法。其要旨,如《阳宅爱众篇》所述:“夫相宅,要以天之九星、地之九宫为宗。九星者,即祸、天、延、五、生、六、绝,加辅、弼也。九宫者,即乾、坎、良、震、巽、离、坤、兑加中宫也。八卦分布八方,寂然不动以象地;七星随门左旋,降临祸福以象天。吉星临宫,相生
相比,上吉;星官相克,中吉。凶星临宫,相生相比,大凶;凶星相克,次凶。生克出于五行。”所谓九星,一般认为缘自北斗七星及其旁左辅、右弼两颗小星,而风水术语另成系统,并认为各有阴阳、五行属性及吉凶的不同。如据《阳宅爱众篇》的说法:
大游年法或九星飞宫法的具体做法是;
(1)将宅子按九宫格划分,并用后天八卦按方位标定。
(2)确定宅门的坐宫卦位,称为“伏位”;然后从伏位上循八卦方位顺序(左旋,即顺时针方向),按照大游年歌诀顺布除辅弼二星以外的七星,与宅门之外的其它宫卦对应。
大游年歌诀共八旬,每句八字,首字为伏位卦名,其余七字即七星星名缩写,按卦序组成。如《阳宅十书》载大游年歌诀:
乾六天五祸绝延生,
坎五天生延绝祸六,
艮六绝祸生延天五,
震延生祸绝五天六,
巽天五六祸生绝延,
离六五绝延祸生天,
坤天延绝生祸五六,
兑生祸延绝六五天。
依大游年歌顺布的七星,反映着伏位的宫卦与其它七个宫卦因八卦数理关系和阴阳五行生克关系而产生的七种吉凶不同的作用。就伏位的宫卦与其它各卦的卦交来说,从下数起两卦第一爻不同,则相克凶属祸害禄存土星;两卦第二爻不同,相克大凶为绝命破军金星;第三爻不同,则互生属大吉,为生气贪狼木星;第一二交不同,亦互生吉,为天医巨门土星;第一三爻不同,又互克次凶,为六煞文曲水星;第二三爻不同,相克大凶,为五鬼廉贞火星;三爻全都不同,相生为吉,属延年武曲金星。因为宅子可分为八个坐宫卦位,伏位可有八种不同宫位,七星顺布次序也有八种,遂形成大游年歌诀:
这样,便可生出八种宅形(图7)。
关于伏位,也有定于正房(又称为座上)的,用大游年歌顺布七星方法不变。在福元法中,则以宅主命卦为伏位顺布七星,仍用大游年歌。
(3)根据九星临宫的情况,按星的吉凶及与宫位阴阳五行生克关系,判定宅中各宫位的吉凶。
吉星临宫,星与宫相生比,是属吉星得位,大吉。例如坤宫属土,临宫为延年,吉星属金,按五行生克关系,土生金,故为大吉。
吉星临宫而星与宫属五行相克,则是星吉不得位,不为吉但也不为凶。
凶星临宫,如果星与宫之五行相比生,则凶上加凶为大凶。如是宫克星,则有助于削弱凶星的凶气,属小凶。(图8)
图片说明:图8巽门坎宅的九星分布与对应的宅院布置。
这样,宅中吉凶会有大吉、次吉、小吉、小凶、大凶等不同差别。
(4)依吉凶程度确定宅舍形势,包括其高卑大小层数等。一般说来吉地宜立高大壮实房屋,凶则宜其低小。
(5)依吉凶位次确定房屋功用。吉地宜作厅堂、居室或立宅门。凶地不可住人,亦不可养畜,只宜区别情况安排仓、厨、碾、厕等小用。如绝命处是润下阴金,只作厨房用,常加火炼,可转为有用熟金;五鬼处是毒火星,万物遇之皆焦,只宜作厕所或安碾磨、做仓库;等等。
(6)确定宅院内道路及流水引入放出方位。
大游年法或九星飞宫法本身并不涉及居住者的星命元运,世俗中应用较广,尤其在井邑之宅中,实例很常见。例如山西平遥古城中的民居,其风水格局就大多依循这种方法。在这些民居中,平屋顶上多建有风水楼或风水影壁(图9),就正是按照九星临宫、吉地宜立高大壮实房屋的原则布局设置的。
如坎宅离门型的宅院(图10),以门为伏位,即从“离”位排布九星,至“坎”位为“延年武曲金星”,上吉(见图7e)。主房居此富当为宅中最高大者,或在上面建起风水楼或风水影壁以崇其形势。风水楼内则供奉坐宫“延年武曲金星’神位。而坐东朝西的“兑门震宅”,九星流布以东北方为“延年武曲金星”,上吉(见图7b),风水楼便建在该宫位上(图11)。
图9平遥民居的风水影壁。图10:坎宅离门型的平遥民居及风水楼剖面图。图11:坐东朝西的“兑门震宅”型宅院,风水楼建在宅院东北隅的艮位上。
3、穿宫九星法
或称九星穿宫法、五行穿宫法、贯井法。穿宫指宅门之内的仪门;井指天井,即庭院。
按有关风水说,阳宅有“静、动、变、化”四格;宅中只有一层房屋为“静宅”;有二至五层的称“动宅”,中间有腰房或门墙;有六、七、八层为“变宅”;有九层的为“化宅”。
对于静宅,用大游年法或九星飞宫法就可确定宅中房屋格局,而对多进院落,就要用穿宫九星法来确定宅内进深方向上各层房屋的星位吉凶及相应高卑大小形势。
具体做法是,首先根据宅门伏位排布九星,确定首屋星位,再将九星按照纳音五行相生的关系,顺次推出以后各屋腰房的星位,吉者宜高大,凶者直低小,主房遇吉星即为吉宅。
例如“巽门坎宅”,第一层房为天医巨门土星,根据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的五行相生关系,以下各层房屋依次为延年武曲金星、六煞文曲水星,生气贪狼木星,五鬼廉贞火星(图12)。对于屋次更多的变宅测加上左辅木星。如进深八层的“巽门坎宅”,各层房依进深位次是天医巨门土星、祸害禄存土星、绝命破军金星、延年武曲金星、六煞文曲水星、左辅木星、生气贪狼木星,五鬼廉贞火星。其中纳音五行相同的星位排列的先后顺序,是由经验所得的规定。至于九层的化宅,再增加右弼一星,星位复归于首层“土星”。对于巽门坎宅之外的其它七类宅形,也都各有其对应的穿宫九星排列顺序。宅中主房若临凶位,可用穿宫法增加门墙以调整层次.直至主房遇吉星为止。
图片说明:图12 《三才图会》所载穿官儿星和截路分房法图例之一
4、截路分房法
一座院落之中,往往有很多居住者,确定福元便成为难事;而宅形复杂、尤其是多组院落纵横交织形成的大宅院,更是难以排布九星。针对这些情况而应用截路分房法,如《阳宅十书》说:“其法凡宅中有墙隔断,墙间开有门,其九星即当从此院起,与别院并无关涉。……故一宅之内各分各院,各取吉凶。”这实际是说,对于复杂的大院落,可适当增设门墙分隔成为多个独立的小院落,对每一套院,则可以各自的仪门为伏位,顺布游年九星或穿宫九星,仪门之外则互不相干(图12)。
在实例方面,如山西襄汾县丁村某民居(图13),主房座北向南,由于道路地形限制,宅门设在了东北方。而以主房为伏位,按游年法排布九星测宅门星位为“五鬼廉贞火星”(图7f),大凶。对此情况,运用了截路分房法,把宅院划分为两进,外院只有三个照壁,一座小牌坊和一间下房,而进内院的大门则调整到属内院东侧的震位上,星位是“天医巨门土星”,中吉(图7f)。而且经此调整,以内院的大门为伏位而排布游年九星,主房的星位也是“天医巨门土星”(图7h)。这样,宅门与主房之间的吉凶关系,便得到较好解决。
三、日法:定时
在古代中国,世俗中凡建宅、修缮、搬迁时都要选择吉日,所以日法又称“选择”。汉代王充在《论衡·讥日篇》中就提到:“工伎之书,起宅盖屋必择日”,对其中的无稽迷信,还予以了猛烈的批判。但在此后世俗流行的风水术中,选择之法仍然一直有所运用,甚至国家建筑工程也是如此。如《阳宅十书》便认为:“论形势者,阳宅之体;论选择者,阳宅之用。总令内外之形俱佳,修造之法尽善。若诸神煞一有所犯,凶祸立见,尤不可不慎”。
阳宅日法的选择,当然也涵有便利施工等合理成分,如选择适宜挖土、伐木、砌筑等工作的最佳时令气候等。但综观有关术书,占卜巫术的迷信禁忌色彩反而更显浓重。尤其在理气宗中,方法诸多,神秘晦涩,令人目眩。
忌神煞法
中国古代观测天体运行制定历法。木星由西向东运行(逆时针),十二年统日一周,叫“一周天”,木星称“岁星”。以后为了运用方便,又虚构了一个和岁星运行速度相同,方向相反(顺时针)的假岁星,称“太岁”。又把一周天及地面分成十二等份,用十二地支作标志,顺时针排列。太岁每年运行到的地支方位及冲位,动土修造皆为“冲大岁”,大凶。“三煞”为劫煞、灾煞、岁煞所在的方位也不能动土。如太岁运行到申位称“太岁在申”(如图14),寅为冲位,三煞各占巳、午、末三位,都不能动土。另外,还有其它值年、月、日、时神煞禁忌,若遇吉神,则动土大吉。除此以外,对神灵、祖先的忌日也要回避。
图片说明:图14壬申年神方位图《三才会图》
2紫元飞白法
将洛书中的数理关系结合九宫,可定出所谓方位紫白图:1白、2黑、3碧、4绿、5黄、6白、7赤、8白、9紫。以此图为标准,将宫中各数依次减去1,逢0还9,这样可以得到另外八个方位紫白图。把这共计9个紫白图结合“三元”纪年法,以180年为周期而循环,每一年间九宫的紫白方位,即可定为修建之吉方(图15)。这种选择法,就称紫元飞白法。
另外,还有月令紫白的规定:以子、午、卯、酉年,8白居中宫为正月;寅、申、巳、亥年,2黑居中宫为正月;辰、戌、丑、末年,5黄居中宫为正月;依次推导出各月份的紫白,即为当月的修建吉方。
3建旺日法
罗盘上的“二十四山”既表示时间,又表示方位。若某一方位与某一时间的纳音五行相生.则为此方位的建旺之日。如在紫白图中,六白金旺于秋,九紫火春更旺.一白木、八白土旺于三冬,皆为建旺之日。《阳宅大全》中将二十四山对应的二十四节气也称作当方建旺之日。
此外还有十二建除法、偷修日法、六德法等许多择日方法,更为怪诞难懂。若全部按照这些办法行事,必然使人无所适从,故应运而生补救之法,即符镇法。
图片说明:图15 三元紫白图
四、符镇法
《阳宅十书>上讲:“修宅造门,非甚有力之家难以卒办。纵有力者,非迟延岁月亦难遂成。若宅兆既凶又岁月难待,惟符镇一法可保平安。”从功能上分,符镇有两种,一是方位符镇,如
“石敢当”、“山海镇”、太极图、八卦符及文字符镇。一般设在宅中凶位,如大门口、道路、房角、屋脊直冲的方位以及宅前屋后不合理法之处(如图16)
图16山西平遥、介休民居中的“石敢当”、
另一种是时间符镇。在动土修造时,若遇凶日,则可设立文字图案符镇,以求逢凶化吉。(如图17)
符镇之法,虽属风水中无奈的下策,但对于居者而言,借此人心理上的屏障。可以消除许多戒律的束缚,从而摆脱那种进区维谷的尴尬境地。
图17 见载《阳宅十书》中的文字图案符镇之一
结语
中国传统的思维方法是直观感性的和实用理性的,当我们站在以西方思维模式为基础的现代科学的角度来考察我国传统的风水理论时,便会感知它的前科学的特点。然而中国传统思维的特点又是整体的、系统的,风水理论谈建筑空间,从来就是与人的因素和时间因素综合考虑的。这种思维特点的整体性和思维方法的直观性,虽然不乏经验科学的理知,却也给风水理论蒙上了一层神秘的外衣,并为大量明显属于巫占的迷信禁忌提供了容身之地,故此李约瑟(JosePhNeedham)称之为准科学(Quasi-Science)(uuasi汉译作准、拟,意为类似、好象)。准科学的概念中既包含科学的实质,又掺杂了伪科学的内容。这样,既指出了风水术中迷信成分的存在,又划出了二者的界限。人们在长期的生活体验和经验积累中,即使对自己生活环境的质量产生了较为合理的感知,但总会受到历史条件的局限,也总会不可避免地对之加以假说性的甚至是荒谬的解释。同时也应看到,即便是那些模糊的猜测成分,如天、地、人之间的感应,就目前科学发展的水平也难以作出更为合理的解释,但却无可否认这种联系的客观存在。
在医学界,就已经开始注意到这方面交叉科学的研究,如环境医学、医学地理学、医疗气象学等,探讨天文、气象及地质、地理环境对人体的影响。如据科学统计证明,一个人出生时,的天文气象等环境条件,对于此人一生的健康状况有很大影响;至于这些环境因素对于住居及住者的命运有何作用和如何作用的,现代科学也不能作出明确的解释(参见《人类生物气象学》)。由此看来,如果只看到理气宗的阐释方法难以纳入现代科学的思维模式中,就一概冠之以“迷信”,恐怕也并不是真正科学的态度吧。
毫无疑问,风水理论中“迷信”的内容,有很大一部分是古代巫术活动的历史积淀。巫术较科学而言,是人们对客观世界虚妄的反映,但科学发展的相对性,即是巫术存在的必然性。英国著名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在谈到巫术的产生与存在基础时,精辟地指出:“无论有多少知识和科学能帮助人满足他的需要,它们总是有限度的。”人们可以采用最新的科学技术,最好的结构材料及完善的营建手段,创造最舒适的生活环境,但“人事中有一片广大的领域,非科学所能用武之地。它不能消除疾病和朽腐,它不能抵抗死亡,它不能有效的增加人和环境间的和谐,它更不能确立人和人间的良好关系。这领域永久是在科学支配之外,它是属于宗教的范围”(《文化论》)。可见,巫术是人们在现有的知识和科学技术不能完全控制处境及机会的时候产生的,目的是想动摇及转变自然的秩序,它是人们与自然及命运抗争的一种措施。在居住生活中,人们通过开斜道,安假门,放镇物等手段,增强抵抗灾难的信心,从而获得一种必需而有益的生理功效,提高希望胜过恐惧的信仰,这样做往往可以达到类似于“心理暗示”的精神治疗效果。
“迷信”存在的另一个原因是,在古代社会里,风水理论作为一种经验的积累、知识的总结,即使有着合理的内核,但为了增加说服力,强迫人们去执行,便要附会上神秘的色彩。无可否认,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风水理论中迷信的成份越加显现出虚伪性的一面。对于这种历史的产物,我们站在过去、现在、未来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便会得出迥异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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